第八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章程(2)
    2017-04-13 [点击: 次]

第八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职业院校组)比赛规则

一、赛程安排

  • 分赛区初赛:2017年4月
  • 分赛区复赛、决赛:2017年5月-10月中旬
  • 全国决赛、总决赛:2017年11月24-27日

二、赛制安排及评比标准

大赛分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分赛区复赛和决赛、全国决赛和总决赛。

(一) 分赛区初赛

由参赛学校根据大赛章程自行组织安排。

(二)分赛区复赛和决赛

1.复赛

每所参赛学校选派一名选手参加分赛区的复赛。凡参加分赛区复赛的选手须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nfltc.sflep.com)填写《第八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参赛登记表》。

(1)比赛规则:

A. 比赛形式为一堂20分钟的授课,课型不限,可以是公共基础课,也可以是专业课,重在体现英语应用能力的培养。授课应为有完整内容的一节课,授课过程不得少于15分钟。选手必须制作电子课件用以授课。

B. 授课评分标准及权重:

  • a. 教学内容:(20%)
  • 能运用一定的教学理论,体现自己的教学理念
  • 能制定明确、合理的教学目标
  • 能准确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
  • 教学内容完整,课堂上关于语言知识的讲解、技能操练、主题拓展等课堂教学任务安排合理
  • b. 教学过程:(40%)
  • 根据课堂的教学目标和重点,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灵活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进行讲授
  • 对教学重点和难点阐释清晰
  • 教学过程合理流畅,各教学步骤衔接自然
  • 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有效开展教学。课堂师生互动良好,提问符合学生认知能力和语言学习需求,解答疑问及时正确,并能根据学生反应及时调整授课方式
  • 充分体现高职英语教学特点,注重语言基本功训练和语言应用能力的提高
  • 采用多媒体等手段有效地辅助教学
  • c. 教学效果:(20%)
  • 能有效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问答和活动
  • 能引起学生学习兴趣,课堂气氛张弛有度;
  • 授课结束后,达到预期教学目标,学生在知识或能力方面有所提高
  • d. 综合素质:(20%)
  • 教态自然,有亲和力,不紧张,不过分表演
  • 口语流利,语音、语调准确自然
  • 有较高的人文素养,知识面广
  • 有较强的课堂掌控能力和应变能力

C. 复赛授课总分为100分,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最后得分为扣除一个最高分、扣除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D. 复赛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和所在学校;在分发给学生和评委的样课中也不得出现任何类似信息,否则,作零分处理。

(2) 复赛评委组成:

评委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包括大赛组委会特邀评委1-2人。评委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评委指定一名评议组长,一旦出现争议,由评议组长负责召集评委进行合议。如果分赛区评委组合议无果,则提交大赛全国秘书处,由秘书处指定专家仲裁。

2.决赛

进入分赛区决赛的名单由分赛区组委会根据复赛成绩排名,经评委组确认后当场宣布。进入决赛的人数不能多于复赛人数的35%,具体名额由分赛区组委会确定。决赛授课内容由大赛全国组委会秘书处指定。

(1) 比赛规则:

  • 比赛形式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10分钟的说课环节和5分钟的回答评委提问环节。
  • 由组委会提供一段长度在500-800字左右的英语文章,给每位选手30分钟做赛前准备。选手必须紧扣文章内容开展说课。
  • 说课时间不得少于7分钟,不得超过10分钟。
  • 说课评分标准及权重:
    • 教学任务和目标的确定(20%):在课程设计中能体现自己的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明确、合理
    • 教学设计体现语言学习规律(20%):能准确理解材料内容,有效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在教学内容安排方面,关于语言知识的讲解、技能操练、主题拓展等课堂教学任务安排合理
    • 课程设计的完整性(20%):一堂课设计完整,任务安排合理
    • 体现高职英语教学特点(20%):体现高职英语教学基础性、实用性和实践性的结合。
    • 综合素质(20%):口语流利,表述准确,有较高的人文素养,知识面广
  • 说课结束后,根据评委提问回答问题,整个环节不超过5分钟。
  • 回答问题评分标准及权重:
    • 理解力(20%):选手是否听懂评委的提问,是否明白评委提问的意图
    • 思辨力(20%):选手的回答是否切题、中肯、具有说服力
    • 表达力(20%):选手的回答是否清楚、简洁、流畅;语言表达是否准确规范
    • 反应力(20%):选手能否快速准确地组织语言回答提问;能否及时有效处理干扰(如被评委打断)
    • 语言基本功(20%):对选手在提问环节体现的语言基本功进行总体评价
  • 说课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环节得分占80%,回答评委提问环节得分占20%。说课环节和回答评委提问环节的得分分别为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 决赛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和所在学校,否则,作零分处理。
  • 分赛区决赛选手最终总得分构成:授课总分+说课总分。满分为200分。最后以总得分高低决定比赛名次。
  • 如选手出现最后得分相同,以说课环节得分高低作为排名依据;如说课环节得分也相同,以说课+回答问题得分高低作为排名依据;如所有环节得分都相同,选手采取5分钟即兴演讲的形式决定名次。

(2)决赛评委组成:

评委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包括大赛组委会特邀评委1-2人。评委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评委指定一名评议组长,一旦出现争议,由评议组长负责召集评委进行合议。如果分赛区评委组合议无果,则提交大赛全国秘书处,由秘书处指定专家仲裁。

(3)决赛奖项设置:

决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报大赛全国组委会备案,并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在不违背大赛章程的前提下,分赛区组委会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另行拟定比赛补充细则。

(三)全国决赛和总决赛

分赛区的第一名进入全国决赛。各分赛区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报全国组委会审核。大赛全国决赛和总决赛地点设在上海。全国组委会届时将邀请全国部分高校外语教学部门领导及专家作为嘉宾观摩全国总决赛

1.全国决赛

采取授课+回答提问的形式,授课内容由大赛全国组委会指定。全国决赛前10名进入全国总决赛。

2.全国总决赛

  • 全国总决赛内容由大赛组委会指定,采取说课+回答问题的形式。
  • 全国决赛和总决赛选手评比标准另行拟订,在全国决赛开始前公布。
  • 总决赛名次出现并列时,按照全国决赛成绩高低排名。

3.总决赛奖项设置

总决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若干名。

荣获特、一、二等奖的选手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并给予相应现金奖励。

其他

参赛选手所用的授课材料推荐使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在《参赛登记表》上请务必填写使用教材的书名全称。

凡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选手,自动视为将本人参加教学大赛使用过的所有参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参赛电子教案、视频(含本人肖像)以及视频感言(含本人肖像)等材料,授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独家使用。

本届大赛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全国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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