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大赛决赛、总决赛比赛规则
    2015-11-11 [点击: 次]

本届比赛为英语类专业组比赛,下设三个组别:英语专业组、商务英语专业组、翻译专业组。

 

一、决赛规则

(一)笔试

1. 英语专业组:
1) 理论题:主要考核选手对各专业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对教学的认识。包含文学、语言学相关知识和外语教学基础理论知识。
2) 阅读与写作:包含翻译、释义、写作。
2. 商务英语专业组:
1) 理论题:主要考核选手对各专业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对教学的认识。包含商务英语教学相关知识和外语教学基础理论知识。
2) 阅读与写作:包含翻译、释义、写作。
3. 翻译专业组:
1) 理论题:主要考核选手对各专业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对教学的认识。包含翻译理论基础知识和外语教学基础理论知识。
2) 阅读与写作:古汉语翻译;英译汉;汉译英。

 

(二)授课及回答评委提问

1. 比赛内容

参赛选手使用赛前抽签获取的参赛选文进行授课。授课应为有完整内容的一节课,达到预期教学效果。授课对象为12名学生,学生程度为大学本科1-2年级。 授课结束后,由提问评委提问,提问数量为2个,请选手回答。


2. 比赛时间

授课时间为20分钟。选手授课不短于15分钟,不超过20分钟。授课过程中有投影计时,比赛结束前5分钟、1分钟,工作人员会各举牌示意一次。如选手授课时间不足15分钟,酌情扣分;20分钟到,选手立即结束授课。
回答评委提问环节总时间为5分钟。

 

(三)比赛评分

1.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 授课及回答评委提问总分为100分;其中选手授课得分占80%,回答提问得分占20%。授课及回答评委提问最终得分为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决赛最终成绩为:笔试分×20%+授课及回答评委提问最终得分×80%。

4. 第一组选手比赛时,暂不公布分数;等第一组选手比赛结束后,由评委组组长率领评委对选手表现进行合议,再分别打分。第二组第一位选手比赛结束后,主持人依次宣布第一组选手得分。此后每一位选手比赛结束后,主持人宣布上一位选手的分数。

5. 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透露自己的姓名和所在学校,在分发给学生和评委的补充材料中也不得出现任何类似信息,否则作零分处理。选手如需分发补充材料请提前准备25份,并在28日下午的选手准备会上递交给组委会。

6. 决赛选手将以最终成绩高低决定比赛名次。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各组总成绩排名前10位的选手以及翻译专业组排名前6位的选手晋级全国总决赛。如英语专业组、商务英语专业组第10名或翻译专业组第6名出现多名选手并列的情况,并列选手将同时进入总决赛。
 

二、总决赛规则

(一)说课及回答评委提问

1. 比赛内容

组委会为各组参赛选手提供一篇长度约1000词的英语文章。赛前每位选手有30分钟的准备时间。他们将围绕该篇文章进行课堂教学设计的展示。 说课结束后,由提问评委提问,提问数量为2个,请选手回答。

2. 比赛时间

说课限时10分钟内完成。选手说课时间不短于7分钟,不超过10分钟。说课过程有投影计时,限时结束前1分钟,工作人员会举牌示意。若选手说课时间不足7分钟,酌情扣分;10分钟到,选手立即结束授课。
回答评委提问环节总时间为5分钟。
 

(二)比赛评分

1. 说课及回答评委提问总分为100分;其中选手说课得分占80%,回答评委提问得分占20%。说课及回答评委提问最终得分为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前三位选手比赛时,暂不公布得分;前三位选手比赛结束后,由评委组组长率领评委对选手表现进行合议,再分别打分。第四位选手比赛结束后,主持人依次宣布前三位选手得分。此后每一位选手比赛结束后,主持人报上一位选手的得分。

3. 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透露或暗示自己的姓名和所在学校,否则作零分处理。

4. 全国总决赛选手最终成绩构成:决赛成绩+说课及回答评委提问成绩。最后以得分高低决定比赛名次。

5. 若总决赛选手出现最后总得分相同的情况,则以说课及回答评委提问环节得分高低作为排名依据。若说课及回答评委提问环节得分仍然相同,则选手进入附加赛。附加赛形式为5分钟即席演讲。
 

 


  • 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 上海广播电视台(RTS)·上海外语频道(ICS)
  • 中国日报社·二十一世纪英语教育传媒
  • 新浪教育频道
  • NYU Shanghai
  • NYU Steinhardt
  • 《外国语》
  • 《外语界》
  • 《外语电化教学》
  •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 《外语教学》
  • 《外国语文》
  • 《外语测试与教学》
  • 《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